此外,学校制度性文件,包括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均按照学校发文规定、审批流程,通过学校办公系统进行发布。同时,各部门将按照保密工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在部门网站公开相应管理制度。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3-2014
学年,学校未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提出的要求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情况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江南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联系方式等内容,便于学校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和要求,同时有利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2013-2014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情况良好,未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未发生《江南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要进行责任追究的七种情况,未实施责任追究,在师生和社会公众中评价良好。
五、重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
1
.本科招生政策公开。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实施细则或办法,详实制订了艺术类、自主选拔录取、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等招生类型的招生简章,通过“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邮寄招生简章纸质册子等方式公布;本科招生章程按照要求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以及“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等渠道公布。
2
.本科招生计划公开。学校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统考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后予以公布。除各省招办的招生计划专刊外,学校还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及纸质招生宣传材料一并公布,纸质招生宣传材料还通过邮寄与现场发放的方式面向考生公布,便于考生参考。
3
.本科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具有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名单”、“保送生拟录取名单”、“高水平运动员名单”等名单按照要求上报各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在 “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名单及时报各省级招办,并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拟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名单报教育部和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4
.录取结果公开。录取结束后及时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对学校近三年分省分专业录取的最低分和平均分给予公布,方便考生查询和填报志愿参考。
5
.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学校在编制的各类招生简章或通知中公布了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及接受考生申诉监督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便于考生咨询与申诉。
6
.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整个招生过程做到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和全面覆盖。对违规事件的处理结果将通过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开。
7
.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由学校纪委、监察处牵头,教务处(招生办公室)、体育部及相关学院配合,对新生的资格、专业测试、档案资料、身体状况、信息核对等方面进行全面复核复查工作,复查结果予以公开。
(二)财务信息公开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4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96号)文件要求,通过江南大学信息公开网向社会主动公开“2013年决算信息”和“2014年预算信息”。同时利用校内办公系统、财务处网站发布财经政策、制度公告等供师生员工查阅。
高度重视高校收费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长期以来主动公开学校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并通过设立宣传栏、咨询投诉电话、意见信箱等,及时收集反馈信息,监督和促进学校财务信息公开。
高度重视招投标信息发布,坚持通过校园网发布各种采购信息、询价公告。主动发布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人事信息公开
为扩大社会监督,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学校建立和完善了人事信息公开制度。
1
.教科辅、辅导员、管理等人员招聘计划和信息公开。学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政策,制定了相关招聘管理办法及《江南大学2014年辅导员、教学科研辅助人员招聘录用工作方案》。2013年10月,由各学院根据学校确定的进人原则,结合学科建设规划,对人员需求进行分析论证,填报2014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通过“中国教育在线”、“科学网”以及“江南大学人事处网站”等渠道对教师招聘工作信息内容进行公开。招聘环节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录取结束后及时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2
.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公开。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发布《江南大学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及科级岗位设置方案》、《江南大学学院机构、编制及科级岗位设置方案》和《2014-2016聘期岗位聘用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4〕12号)等文件,根据文件规定在各级层面开展岗位聘用,并在该项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聘岗结果。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依旧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学校内部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建设落后于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需求。在新学年里,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学校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完善:
(一)统一规划 落实信息公开任务工作职责。围绕教育部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师生主要关注内容,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新一年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通过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分解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各类信息公开事项的责任部门,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均衡发展。
(二)拓展渠道 推进与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内容的信息公开。学校将进一步优化、拓展网络信息公开渠道,采取方便快捷地咨询模式,准确、及时、细致地回应师生最关心的问题,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服务作用。
(三)健全机制 确保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事项审核、落实、监督、评价等相关机制。定期开展自查督查工作,确保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正确鉴别和处理保密信息,促使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与保密工作协调发展。
江 南 大 学
二
〇
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